三一起訴奧巴馬案終于再獲新進展。昨天,記者從三一集團證實,美國東部時間7月15日上午,美國哥倫比亞特區(qū)聯(lián)邦巡回上訴法院做出判決,稱美國總統(tǒng)奧巴馬和美國外國在美投資委員會(CFIUS)叫停三一重工(5.20, -0.01, -0.19%)子公司羅爾斯公司(RALLS)在美建設風力發(fā)電場的計劃一事違反程序正義。這是中國公司首次發(fā)起類似起訴并獲得勝利。
時隔近2年終獲勝
據了解,三一起訴案最早追溯到2012年。2012年9月,羅爾斯公司欲收購位于美國俄勒岡州海軍軍事基地附近的4座風力發(fā)電廠項目,但奧巴馬政府和CFIUS以威脅國家安全為由阻止。隨后,羅爾斯公司向美國法院提起訴訟,稱奧巴馬發(fā)布禁令的做法不合法。CFIUS也被同時列為被告,羅爾斯公司認為其行為越權,而且缺乏證據及合理解釋。
2013年2月22日,案件在美國被法官正式受理。10月,美國哥倫比亞特區(qū)聯(lián)邦地方分區(qū)法院就案件做出初審判決,三一起訴被駁回,隨后三一上訴。今年7月15日,美國哥倫比亞特區(qū)聯(lián)邦上訴法院合議庭做出判決,認定羅爾斯在風電項目具有受憲法程序正義保護的財產權,奧巴馬下達總統(tǒng)令違反程序正義,剝奪了中方的合法權益。美國政府需要向羅爾斯公司公開相關決定所依據的非保密信息,并給予中方公司在了解相關信息后回應的機會。同時,上訴法院還要求,初審法院應就羅爾斯公司對CFIUS各項訴求立案并進行實質審查。
交易受阻無法改變
值得注意的是,中國企業(yè)起訴美國總統(tǒng)尚無先例。而依據美國的721法案——在國家安全的名義下,總統(tǒng)的法令不受司法審查,所以此前在不少專家看來,這一案件能被法院受理本身就已是不小的勝利。
雖然判決并不能改變這樁交易受阻的最終結果,但是此案獲勝意味著美國今后以威脅國家安全為由阻礙外國公司收購美國商業(yè)項目可能將面臨挑戰(zhàn)。三一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下一步訴訟的具體細節(jié)以及項目能否重啟等后續(xù)問題要等美國方面法律專家和操作人員的意見。
案件仍將繼續(xù)審理
跨國訴訟律師、北京郝俊波律師事務所主任郝俊波告訴記者,聯(lián)邦上訴法院這一判決實際上是程序上的勝利,推翻了被告的一輪反攻,保證了案件能夠繼續(xù)審理,程序上敗訴對CFIUS來說也是一重大打擊?!癈FIUS由美國多個部門聯(lián)合組成,打著維護國家安全旗號,權力較大,行事一貫不太透明。預計以后CFIUS在做出叫停命令前會更加謹慎?!?
郝俊波稱,以前也曾有企業(yè)試圖挑戰(zhàn)CFIUS,但是從來沒有企業(yè)能走到這一步。昨天,三一方面將此案定性為“尊嚴勝訴”。
郝俊波稱,接下來,案件將繼續(xù)移交至初審法院審理,若未來原告被告對于初審結果不滿意,案件或再被移交至聯(lián)邦上訴法院和最高法院。
■背景
中企與CFIUS
美國外國在美投資委員會(CFIUS)成立于1950年,這是一個由財政部長主持的跨部門協(xié)作委員會。通常,CFIUS會針對那些被視為涉及國家安全的外國投資開展為期30天的審查。若有需要,CFIUS有權將審查期額外延長45天。之后,美國總統(tǒng)有15天時間做出最終決定。
隨著中企在美國投資的增加,接受CFIUS審查的案例也越來越多。2012年有23起中企在美國并購投資案在CFIUS備案,中國一躍成為接受CFIUS審查最多的國家,而這一數字在2011年和2010年僅為10起和6起。
2008年,華為聯(lián)合貝恩資本原計劃以22億美元收購美國企業(yè)3Com。2011年,CFIUS宣布對該交易啟動國家安全調查,最終這項收購被擱置。不過,去年CFIUS放行了雙匯47億美元收購美國豬肉生產商史密斯菲爾德一案。目前,聯(lián)想集團[微博]收購IBM[微博]低端服務器一案正在接受CFIUS審查。